南阳师范学院2021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简章
南阳师范学院为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始建于1951年的河南省立南阳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南阳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升格为南阳师范学院。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2016年被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2017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遵循“博大、厚重、睿智”的大学精神,弘扬“博学求是、笃行自强”的校训,秉承“勤勉严谨,和谐进取”的校风,始终铭记教书育人的使命与担当,矢志培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10多万人,在教育科学领域、政治经济领域、文化艺术领域等涌现出了一大批教育专家、管理专家、工程专家、科学家、企业家、艺术家,他们以良好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专业技能、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骄人的工作业绩博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也为母校赢得了荣誉。
学校从1958年开始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目前已形成完备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并重、多层次与多形式并存的成人高等教育体制。现有13个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成人学历教育在籍生一万余名,并定期承办党政干部、教育管理干部、省级骨干教师和教师资格认证考前培训等,为提高我省基础教育水平和促进南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多次被河南省教育厅授予“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校”、“成人教育评估先进单位”和“教师资格认证培训先进单位”、“河南省‘十一五’教育干部培训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
报名对象
(1)高中起点升专科: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
(2)高中起点升本科: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
(3)专科起点升本科: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
报考时间
由于每个院校招生名额有限,即日起开始报名,报满为止。
三、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21年10月下旬(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时间为准)
层次 |
报考类别
(所包含科类的代码) |
考试科目 |
高中起点升本科 |
文科 |
语文、数学、外语、史地 |
理科 |
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
高中起点升专科 |
文科 |
语文、数学、外语 |
理科 |
语文、数学、外语 |
专科起点升本科 |
文史、中医类 |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
艺术类 |
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
理工类 |
政治、英语、高数(一) |
经济管理类 |
政治、英语、高数(二) |
法学类 |
政治、英语、民法 |
教育学类 |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
农学类 |
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
医学类 |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
四、
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通过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五、
招生专业
专业 |
层次 |
科类 |
学习形式 |
学制 |
学前教育 |
高起专 |
文史类 |
函授 |
二年半 |
小学教育 |
高起专 |
文史类 |
函授 |
二年半 |
法学 |
专升本 |
法学类 |
函授 |
二年半 |
教育学 |
专升本 |
教育学类 |
函授 |
二年半 |
学前教育 |
专升本 |
教育学类 |
函授 |
二年半 |
体育教育 |
专升本 |
教育学类 |
业余 |
二年半 |
汉语言文学 |
专升本 |
文史、中医类 |
函授 |
二年半 |
英语 |
专升本 |
文史、中医类 |
业余 |
二年半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专升本 |
理工类 |
函授 |
二年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专升本 |
理工类 |
函授 |
二年半 |
土木工程 |
专升本 |
理工类 |
函授 |
二年半 |
工商管理 |
专升本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 |
二年半 |
财务管理 |
专升本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 |
二年半 |
音乐学 |
专升本 |
艺术类 |
业余 |
二年半 |
美术学 |
专升本 |
艺术类 |
业余 |
二年半 |
六、注意事项
1、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未满18周岁考生(200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信息确认时须提供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凡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和省内异地报考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时,除持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证外,还必须提供其所在报名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河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专升本考生、“二学历”考生及对学历有要求的免试生未通过网上学历审核,必须进行学历认证。考生须在2021年11月中旬前,将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到当地市招办进行审核,市招办汇总后报省招办进行复核。逾期未提供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