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2019年士官定向招录预计招录1400人
根据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国防动员部有关通知要求,今年预计共有11个省的24所地方高校32个专业在我省招生近1400人(其中女生25人左右),定向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合参谋部、装备发展部、国防动员部、武警等单位定向培养士官。预计:2019河南省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及体检面试日程安排附后。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报考办法及程序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1.填报志愿。有意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于
7月上旬,登录省招办网站填报志愿,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
2.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时间为
6月下旬与7月上旬。有意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填写打印
《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定向培养)》(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正反双面印制)。政治考核结束后,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将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逐级上报至省征兵办,
《政治考核表》发放给考生,考生持《政治考核表》参加体检和面试。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参加体检、面试。
3.体检和面试。体检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
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中旬(区分地域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安排表附后),地点: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东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向北700米路东)。
7月16日前,省招生办公室在专科提前批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面试对象,有关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
7月中旬,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查询参加体检面试的最低分数控制线,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
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
此表用A4型纸单面印制,试样附后),并
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按照
《体检、面试工作日程安排表》(附后)规定的时间,于当日
早晨6时空腹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东新校区,参加体检、面试。
体检、面试结果现场告知考生,
考生对结果存有异议,可现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录取。7月中下旬,考生可登录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自行查询体检结论。
4.录取。省招生办依据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提调档比例要求(顺序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05%以内),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
8月上旬,省招生办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
三、培养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定向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3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20日开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体格检查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入伍处理。
五、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照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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